竺可桢日记 (1948年)12月27日 星期一 杭

晨阴雨40°,日中阴41°。
杭 晨阴雨40°,日中阴41°。

  荷兰兵几占全部爪哇。湖北襄樊危急。
  晨七点起。寄次仲、李今英函,又拜年片若干张。将冬制服一套送给士芳,此制服系西北呢绒公司所织羊毛,驼绒里子,民卅四年允敏在遵义为余制。不久抗战胜利,校迁杭州,故余只用过一个冬天。衣裤均尚九成新,今日交由中正路之公路局会计带交三门县政府,连信一同带去。
  九点半至青年会晤田志君医生,配门牙之Bridge o 据云星期三再去一次可以试戴矣。谢幼伟来,为束星北要还熊十力屋上之瓦事。邦华来,谈关于萧山县知县华国漠偏昕地方人士虞协等之议,擅人湘湖农场造路筑堤。今日沪、杭物价普遍上涨,上海米己至每石五百元之谱,杭州市上己见市民排队要平价米。履霜坚冰至,可不惧哉。与仲翔及荣南谈,定于廿九星期三发新年一月份薪水,因目前大家又等钱用也。自治会左大康、郑永年来,云今晚六点有干事会,邀余到会。余以湘湖事须与邦华商谈故未允。缘萧山县政府华国漠擅作主张,不得校中同意,擅派人至浙大农场筑路打围〔墙〕。今日与邦华商后,决计见陈公洽,拟将浙大农场二千亩地除一二百亩作实验外,馀交与自耕农,浙大负监督之责而已,省得地方士绅之垂涎,思各分一窗也。
  二点开行政会议。报告去京之经过情形: (一)政府并无令各大学迁移、合并之意; (二)教部发卅万元,连银行透支尚存二十余万,勉可以发一月份薪水。至于一、二、三月份经费支付书,向例每年年初均略迟延,大约于一月初十边可到云云。
  决定庆春路校中大门旁小屋二间现为外文戏剧班及另一舞蹈班所占者,分配作储藏室;原有储藏室作校工〔室J ;龙门书局另订合同,始可租屋;杨新美太太返里后,其所出之屋,与法学院陈柏心屋住(投票决定)。晚膳后晤刚复,谈至八点。
  寄次仲、李今英、希文士芳冬制服一套(交由中正路公路局章会计转去) 寄姚尚午(并洋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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