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 (1940年)11月5日 星期二 〔重庆〕

晨昙16.3°C日中晴午2 1.5°C
〔重庆〕晨罢16 . 3 0 C日中晴午2 1 .5 0 C

  
  学索、叔谅来。晤杭立武、李倪。洪芬来。
  晨六点三刻起。昨为臭虫所咬,不能成寐,直至晨四点以后始昏昏睡着。六点馀叉醒。八点学素借陈叔谅〔来J,知叔谅于廿六离贵阳,在遵义停六日,卅一号来重庆,现住美专校一号布雷处。已发表渠为侍从室秘书,故决不回浙大云。学素之办事处则在曾家岩颖庐之后面。借出,余至财政部国库署署长李使询本月份经费。
  据云支付书已发出,教授加一成之书籍研究费则已拨卅万元(共七十二万元)交与教部,故本校总共只饵,4∞元。第一次所拨实只5/ 1 2 也。回。中午借孟真、舆甫至北京真味中膳。一樵、陈之迈在焉。陈现在行政院。
  二点回。睡两小时。与凌伯遵、袁守和谈,知北平圕在上海科学社藏书,与允中颇有争执。守和嘱余为调解,余允,候洪芬来再计议。缘守和只愿出二千元,而允中则欲收五分一本书一月之保管费也。四点半烘芬自贵阳囚,渠此去与咏霓向往,在筑开会,曾晤振吾于招待所。昨过遵义,在浙大停三小时,晤刚复、荩谋、季梁诸人, 谓龙泉学生七八十人已到遵,振吾二三日后可回遵云云。
  晚在生生花园晚膳,到翼甫、孟真、滕若渠、慰堂、洪芬、伯遵及一樵诸人,系慰堂与毅侯请客。余以杭州艺专己将音乐部门归音乐院并以钢琴三只之二送给音乐院,请滕以所余一只送浙大,滕已允,嘱向一樵言之。缘一樵系代理音乐院院长,将来谢寿康将为正式院长云。
  回阅王明清《挥崖录} ,其中本六《挥摩录余话》卷二(8 1 ) 有王俊首岳侯状, 系王俊告发其主帅张泼造反,语连岳飞。又谓明清(著者自称)人朝始得(岳侯)诏狱全案观之。岳侯之坐死乃以曾自言”与太祖俱以卅岁为节度使”,以为指斥乘舆,及握兵之日受庚牌不即出师者凡十三次,以为抗拒诏命。又云岳云与张宪书通谋为乱,不知其词云何….. .锻炼虽极,不得实’惰,的是误罔云。
  接允敏No. 5寄允敏No.8 函寒谋函路季纳电通伯电陈士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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